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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被表彰为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5日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2]26号),临沂市教育局被表彰为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标志着临沂市教育局整体工作实现了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果。此外,临沂第十八中学、临沂第三十二中学也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是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称号,也是一个单位的最高省级荣誉,含金量高,创建难度大。

2012年,临沂市教育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把文明创建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密切结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局机关文明机关建设。在每年一次的省社区民意调查的八个问题中,临沂市群众满意度最高的是教育。2012年,临沂市教育局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等10余项殊荣。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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