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组成人员名单,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任主任,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任副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厅、审计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我省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向省政府提出省督学建议名单;发布我省教育督导报告。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督导室)
附:
关于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鲁教督委〔201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省教育督导体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经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9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我省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我省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我省教育督导工作;向省政府提出省督学建议名单;发布我省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孙 伟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高旭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左 敏 省教育厅厅长
委 员:秦 柯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孟庆旭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
李爱民 省科技厅巡视员
任建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纪委书记
庞敦之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忠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兴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仇冰玉 省卫生厅副厅长
姜 芳 省审计厅副厅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委员会行文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