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14日,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王晓颖等一行5人,在市政府总督学张国富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费县实验小学、费县杏坛学校、郯城县第一实验小学和郯城县育才中学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核查验收。
2021年是第三个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年,今年主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试点),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监测,我市费县和郯城县作为样本县,分别抽取20所中小学作为样本单位进行监测。
视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深入到校长问卷填答室、测试现场办公室、保密室、教师问卷调查室、测试教室等场地进行现场核验。
通过核查验收,视导组对我市的监测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严密,筹备有序,要求我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再次强化准备每一个监测环节,确保2021年国家教育质量监测顺利圆满成功。(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