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中国教育报》4版报道了临沂学校安全工作,全文如下:
本报讯(通讯员 刘金松)“要把学校安全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不能等出了事故再‘亡羊补牢’。如果有问题查不出来,检查后再出现事故,一定要严肃追究先期检查人员的责任。”这是记者近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临沂市副市长侯晓滨说。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全面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对改造重建前的中小学危房,该抢修的立即抢修,该停用的立即停用,决不允许学生在危房中上课;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学校要安排专人跟车,每天对校车进行车况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学校食堂、商店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放心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