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彦鹏)“哎哟,这个证件上怎么还有一串数字呀!”今年刚刚被评为“河东区师德标兵”的汤头中心小学教师许学庄拿到证件后,首先发现了这处与众不同的地方。“我这也有” “我这也有”……“这个编号一共是九位数,前四位是表彰年份,第五位是表彰项目代码,后四位为证书编号。”该区教体局一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针对近年来个别科室证件发放太过随意、职称评聘时个别教师制造假证件的情况,该区教体局创新管理方式,在不完全收回科室证件发放权的前提下,实行“评先树优”管理工作“三限定”机制,即限定数量、限定程序、限定周期,为评先树优镶了一道不可逾越的“边框”。
该区规定,在表彰综合性工作时,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50%,单项性工作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60%。表彰先进个人,涉及全区范围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人员的10%。评选活动开始前,先由主办科室拟定评选通知,经评先树优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签发。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先树优办公室统一编号发证并行文公布。对于表彰周期,通知规定,对于综合性表彰周期一般为1—2年,业务性表彰周期一般为2—3年。另外,为了进一步激发一线代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该区还对领导受表彰人数进行了严格限定——不准超过受表彰人数的20%。
“千万别小看了这个‘身份证号’,因为每个证件的号都是唯一的,一方面它让以后职称评聘时弄虚作假这种行为无机可乘,另一方面,不管哪个老师的证件丢失后,只要能记得编号都可以进行快速‘取证’。”该区教体局人事科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为加强对表彰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该区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参评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选活动;系承办科室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该评选项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3月10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