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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六查”措施开展春季学校食堂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春季开学以来,平邑县教体局联合县食药监局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通过“六查”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一查责任落实。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制度并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是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二查进货渠道。检查进货验收台帐和索证索票情况,检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三查食品留样。检查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是否按品种分别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检查每个品种留样量是否能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检查是否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四查卫生条件。检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消毒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五查添加剂使用。检查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六查重点食品及其原料。检查禽畜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检查食用油是否有标签、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有合法资质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书,是采购不允许使用的芸豆、黄花菜等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26家,责令整改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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