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切实保障初中学生受教育权,兰陵县四措并举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彰显教育公平。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该县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并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名时间、录取程序等提前进行公示,增加招生政策的透明度,以获得更多学生及家长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规范招生行为。该县要求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做到“十四不准”,即,不准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上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超过规定班额编班;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不准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不准空挂学籍;不准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插班复读;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三是规范报名环节。该县开发了兰陵县高中招生平台,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同时,要求各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在高中招生过程中严格程序,尊重保护学生的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信息外泄;初中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帮助高中学校搜集学生信息,传播学生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该县通过兰陵县高中招生平台、公布招生咨询投诉电话等形式,不断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追究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不按规定招生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