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沂水县召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沂水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员、招生审核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加强学校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等方面进行强调。
会议指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制定招生工作细则,要做到招生政策、报名条件和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等公开透明,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要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规范有序地开展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稳妥入学。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继续在城区公办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沂蒙中学小学部、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初始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乡镇(街道)小学、初中及其他学校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今年部分学校将以外来人员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时间、住所为依据,统筹安排学位。今年还在原来单校划片的基础上,在部分片区探索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的招生办法,努力促进校际均衡。
会上,县教体局局长刘新太强调,各校要把公平公正放在第一位,落实好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同时,在招生季做好学校自身特色亮点的宣传工作,依托这个重要时间节点,让更多的家长、学生了解学校,全面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满意度。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县教体局在会上与各学校签订阳光招生责任书,并对学校招生过程和结果进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