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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三公开”打造招生“阳光工程”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

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莒南县始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多措并举,打造中小学招生“阳光工程”。

一是标准公开。各类幼儿园招生坚持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参照小学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严格落实市教育局要求,严格学籍管理,重点从初始年级抓起,严格执行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的标准,严禁超班额招生、招收择校生等行为。严禁学校通过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严禁乱收费。严格审核,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军转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

二是过程公开。高中阶段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各高中学校已全部完成招生和新生报到工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的招生拟于8月中旬开始。

三是结果公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向社会公开,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教体局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陈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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