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申报纪律。各学校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参评人员不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有意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为推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是严格公开制度。对申报材料、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对于没有进行公示公开的单位,推荐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由责任科室专人答复。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中小学老师职称评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因徇私或审核把关不严而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对推荐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有关职称评审的举报,对违反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平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岳茂超 赵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