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学校、幼儿园“三防”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提升校园治安防控能力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罗庄区强化警务室建设,全力做好校园警务室达标创建活动。
一是明确建设标准做好创建活动。校园警务室创建按照美观、协调、实用的原则,坚持“四统一”标准,即“统一外墙标识装置、统一保安人员管理,统一物防技防配备和使用管理,统一安保制度管理”。警务室须设在学校大门侧旁,警务室窗口视线良好,学校出入口和门口应在警务室窗口的视线内。有一定的建筑面积,原则上设内外间,有值勤、生活等功能用房,值勤室与生活室需独立或隔离。警务室不能用易燃材料搭盖,警务值勤室“功能角”规范完善,室内不得放置电视机及煤气灶、电饭煲等生活设施设备。

二是明确“三防”配备做好创建活动。警务室专职保卫人员要求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要求学校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保安公司签订保安聘用合同,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保安员必须着保安制服值勤,上下学或巡逻期间必须戴头盔、着防刺背心、执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器等防护装备执勤。每个保安员熟练使用报警电话和一键报警装置,熟练使用安保防卫器械,熟练操作视频监控系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且使用礼貌用语。各学校配足配齐防卫器械学校门口附近50米区域及周边,应施划禁止停车标志的黄色网格线,设置隔离栏、减速带等设施,并根据实际设置相应的交通警示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

三是明确制度管理做好创建活动。要求各学校针对当前校园警务室内快件收发、存放、管理不规范等现实问题,认真开展警务室快件邮包整治行动,落实专柜存放、设立快递专房、设置校外自助快递柜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警务室内乱堆乱放现象。建立健全各项校园安保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门检查登记制度,切实做到“一询问、二登记、三联系受访对象”,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建立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登记簿》《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登记簿》《学校警务室值班巡逻登记簿》《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簿》等工作台账,学生外出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外出请假条,请假条统一存放,防止了学生随意外出,保障学生在校安全。科学规范的制度化管理不断促进全区校园警务室更上一个新台阶、新水平。(杜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