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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五个严格”扎实做好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浏览次数:

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这一烦心事、操心事,是政府部门和学校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沂南县自2019年秋季开学后在全县小学全面推行实施,取得较好的效果,得到广大家长的认可。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沂南县认真抓好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小学课后服务的有关要求,根据《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教基字〔2019〕19号)文件精神,沂南县教体局联合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沂教发〔2019〕11号),对开展小学课后服务提出了规范性意见,为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供遵循,在砖埠小学、沂南五小试点的基础上全县推开。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现场观摩会,保证了课后服务这件好事办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严格课后服务要求。全县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确保课后服务时间,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三是严格课后服务内容。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四是严格课后服务形式。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校根据各班级统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运营成本。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五是严格服务经费筹措。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属性,采取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我县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的意见,制定收费标准,报县政府审定后执行,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等其它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李遵和 贺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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