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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1234”工作法开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兰山区践行“1234”工作法开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新路径,山东省教育厅来专题调研并将我区各项制度材料作为参考,在全省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是紧紧抓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和为民服务工作。兰山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采取重点突破落实“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着力打造4家“两新”组织示范点,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外培训机构贯彻到位。践行以服务促管理,组织召开“白名单”机构业务辅导大会,编辑出版《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指南》免费发放给校外培训机构供其学习,组建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合规经营宣讲团到11个镇街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落实成效。创新校外培训机构办证服务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联合办证模式,出台《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集中联合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区符合办证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大力度推动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工作,办证数量增长50余倍。

二是构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两方监督格局。针对以往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轻微违规行为束手无策的问题,兰山区创新日常办学行为监管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版监管细则《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黑白名单”制度,使国家政策法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同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调成立了临沂市第一家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先后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党建知识培训、舆情处置培训等系列培训活动。组织疫情防控联查互学活动,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和协会的自律监督良性互动、共同发力格局正式形成。

三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三方资金监管办法。针对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在全市率先起草《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等方式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政银企三方监督,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和退费难打下制度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四级执法网络体系。针对对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协调渠道不畅、执法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兰山区探索建立了《兰山区校外培训市场联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区级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镇街协助执法体系、社区巡查体系、网格员包点监督四级执法网络体系,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全覆盖,进一步密织了执法网格。同时,创建《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工作简报》制度,发挥基层网格管理优势,压实属地监督责任,每半月通报调度一次属地镇街校外培训机构办证比率、通过消防验收比率、非法机构整改比率等情况,并将各镇街监督管理成效纳入区里考核指标,调动了镇街工作积极性。2020年依法对3家校外培训机构作出责令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成为临沂市教育行政执法的开路者。(范建龙  张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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