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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多措并举提升配餐食堂规范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浏览次数:

兰山区针对学校配餐食堂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了全区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餐饮工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是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协调组织机制。兰山区教体局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和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召开全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了上级精神,安排配餐(食堂)日常管理和财务等有关工作

二是精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相关责任部门组织春季检查1次,组织专项检查3次,发现问题130余条,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实现闭环式监管和全区中小学食堂全覆盖。推进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已有565所学校和9家配餐公司接入食安云平台,实现了可视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同时,加强对配餐(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培训1100人次,强化了配餐(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升了食堂管理水平。

三是依法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下发了《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和《兰山区学校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指导学校、幼儿园对照食堂财务管理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区级、市级、省级财务培训10余次,近期又对柳青片区18个单位的食堂会计进行了财务管理及“兰山区教体系统食堂财务管理平台”财务模块培训。规范食堂财务操作流程,制定食堂财务账务处理操作实务,开发了“兰山区教体系统食堂财务管理平台”,有效提升了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目前,全区教育系统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系统风险低的目标局面已经形成,相关经验做法发表在《山东教育财会信息》和《山东教育报》上。在2022年3月2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交流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在5月19日“全省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视频培训会”上,兰山区作为基层代表在会上作了《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培训。

四是严格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通过招标选定食堂用食材定点供货商,中标食材供应商进驻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的食安平台,学校在食安平台择优下单采购。规范学校食材协议供应商选择程序,学校成立食堂用食材协议供应商选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实地考察、试用、签约等环节选定供货商,定期到市场“采价”,同供应商“议价”。依托兰山食安平台加强监管,对整个采购交易流程进行数据分析及电子监管,重点监管溯源信息、食材食品快检报告、每天成交价格预警、周食材采购价格预警、月度食材检测快检信息、商超价格取样对比,根据交易数据波动对比当月供应商或学校违反食安云平台管理进行线下交易情况分析,加强了过程性智慧监管,完善了食材追溯体系。

五是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兰山区教体局将“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整治工作作为2022年工作重点,纳入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3年发展规划统一部署推进,下发了《兰山区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辖区各学校根据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按照自查情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同时,组织开展全区星级食堂评选活动,连续3年每年遴选15个“兰山区中小学校星级食堂”,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临沂市中小学校星级食堂”“山东省中小学校星级食堂”,临沂第三十四中学、临沂第九中学南昌路校区被评为山东省星级食堂。扎实推进规范化食堂建设工作,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4次到10所学校检查规范化食堂评价,确保年底全区完成80%中小学校食堂达到规范化食堂标准。

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编印《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在学校配餐(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开展一次反面警示教育;全面排查配餐(食堂)管理工作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此外,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市民举报和“12345”市民热线反映配餐(食堂)日常管理等方面问题,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范自福 李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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