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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五举措扎实做好“阳光招生”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来为社会高度关注,区教体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引领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解决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落实“五举措”,扎实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稳妥招生”。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局、河东区税务局、河东公安分局等10余个部门及各镇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学校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河东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各部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规范完成招生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确保“阳光招生”。要求各镇街、各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家长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目前,全区各学校线上宣传共计200多次,线下共发放招生宣传资料23000余份。

三是严格招生政策,确保“规范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调整、确定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3249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0121人,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额,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范有序。

四是关注特殊群体,确保“温暖招生”。各学校积极落实教育扶贫“323”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工作,精准分类施策,全力做好家庭困难学生、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保障学生应入进入。同时,进一步简化工作手续、加强摸底排查,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教体局还专门设立了招生咨询处与招生服务热线0539-8388117,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妥善回应群众关切。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安招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层层召开招生会议明确招生纪律。区教体局专门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氛围。区教体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区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开展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孟鑫峰 付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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