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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创新三项制度 提升教育督导质效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沂南县教体局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三项制度,抓实教育督导工作,营造良好生态,服务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结合沂南教育实际,探索实施“两个结合”。一方面,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与教体局帮校工作相结合。依托县教体局机关8个由副科以上干部任组长的帮校大组,将全县划分为8个督学责任区,由各帮校组长任责任区组长,学校推荐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干教师为成员,既解决了督学领导力问题,又保证了责任督学的专业性。另一方面,主题式督导与随机式督导相结合。主题式督导:围绕学校安全、群众满意度、教学等中心工作,固定督导内容、时间进行集中督导。随机式督导:每名责任督学每学期必须进行至少2次随机督导,督导时带着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相关学校进行专门督导,既提升学校工作水平,又解决家长难题。

二是创新完善督导考核制度。沂南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充分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教育督导内容,逐步完善建立起务实有效的学校考核办法。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出发,把优才工程、德润工程、安全工程“三大工程”为重点督导评估项目,确保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德育为先导、安全为底线的考评模式,使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计分,基础分值为指标分值的70%。督导考核前,被督导单位首先开展自查、自评、自改,之后由县教体局对被督导单位进行检查或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情况,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并形成督导报告。向被督导单位及乡镇学校驻地党委政府、教体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反馈督导情况,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整改复查,对整改问题实行“回头看”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创新结果运用联动制度。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实现“三个挂钩”。评估结果与评选先进单位挂钩。综合督导成绩向被督导单位和各级政府全面反馈。前1/3授予先进单位,进步3个名次及以上的授予进步单位。评估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对成绩突出的教育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年度综合督导成绩乡镇后两名、县直连续两年后一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综合督导成绩乡镇后一名、县直连续两年以上后一名的黄牌警告,对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约谈。评估结果与教干教师考核晋职、评优树先挂钩。按照综合督导成绩位次,被表彰的先进单位按照1:1:1的比例再分为三个等次,本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别增加30%、20%、10%,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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