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学生.2018年6月4日下午,受学校邀请,兰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团队法官、兰山法院团委书记、青工委主任苏雅楠女士为六年级全体师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活动开始前,学校聘请苏法官为我校法制教育辅导员,孙校长为其颁发聘书。
课堂上,苏法官讲解了法的由来、法律的含义以及现行的部分法律,用生动具体的案例,有的放矢、深入浅出地让学生明白了现在十二岁的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岁),父母随时有权撤销他们不理智的行为或决定。并借助一些图片让学生了解了什么是“动物侵权”、“校园暴力”的形式以及“什么是生命”以此来调动学生对生命的热爱与重视。
接着苏法官借助案例让我们认识了一些民事侵权的行为、不良行为以及严重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并强调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以及在校内外保证人身安全的方法和策略,我们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维护权益。鲜活的实例、幽默风趣的语言和活泼的互动让孩子们印象深刻并警醒自己、铭记于心。
最后,姜主任向苏法官致谢并强调作为在校学生我们必须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做一个注重安全的人。(张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