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观念。当日下午,兰山区司法局、兰山区普法办走进临沂市特殊教育中心,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讲座进校园活动,与青少年展开面对面宣讲交流。

此次讲座由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主讲,黄律师先是带领同学们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然后讲解了宪法的相关知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日的由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地位,宪法修正案,在家做‘平安家庭’的维护者,在校做‘平安校园’的参与者等几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通过简单易懂的真实生活案例,从学习、生活等方面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黄律师给孩子们做了一场生动的学宪法,讲宪法的报告,引导孩子们在成长路上与法律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讲座期间,同学们认真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积极回答问题,讲座教育效果明显。


通过本次法治讲座,使同学们认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法律主体地位,感受到宪法的威严,意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培养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宪法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