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正文

临沂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7日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语办工作安排,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6年3月19日—3月20日(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

兰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兰山区砚池街23号)。

临沂实验中学(兰山区八一路54号)。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15日—16日,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二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根据国家相关考试规定,严禁替考、夹带小抄、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纪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4.测试后40个工作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证书,由报名点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临沂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16年3月1日

上一条:2015年临沂市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下一条:2016年临沂市教育考试中心部门预算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