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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3日  浏览次数:

临招委〔2017〕5号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各招生院校:

现将《2017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根据上级规定,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在《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上完成。

临沂市招生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17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包括“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院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要依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和跨市招生的外地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市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7月3日-4日,填报“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如需二次征集志愿另行公布)

7月10日-12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

8月8日-9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及普通中专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志愿填报必须通过《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进行,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时间及程序填写志愿信息。填报的志愿信息要准确无误,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考试成绩,参照各学校招生计划或网上新公布的缺额计划填报志愿。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志愿信息。

3、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也不得由他人代替填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做好对考生填报志愿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引导考生全面掌握招生信息,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

5、填报“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的考生,要求初中学籍注册在我市,且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位次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6、报考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填报志愿网址:http://www.lyjy.gov.cn。

四、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分级管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三)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实行注册入学。

(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收的高中毕业生,由招生学校凭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普招科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工作。招生院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传市教育考试中心,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填报志愿。因未及时上传或上传信息错误造成的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考生,在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息标准》数据库格式建立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将考生志愿信息回传市教育考试中心。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回传,与《信息标准》不一致的院校信息,市教育考试中心拒绝接收。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任何院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2017年临沂市初中后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附件:




2017年临沂市初中后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单位

备 注

7月3日前

公布“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最低控制线,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最低控制线。

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3日9∶00 至7月4日17∶00

填报“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

市、县招办、考生

填报志愿时间

7月5日17∶00前

“3+4”高等职业教育志愿投档。

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5日12:00 至7月6日12:00

确认“3+4”高等师范教育志愿面试名单。

市教育考试中心 招生院校


7月5日12∶00 至7月7日12∶00

“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录检。

招生院校


7月9日前

公布“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10日9∶00 至7月12日17∶00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志愿

市、县招办、考生

填报志愿时间

7月13日17∶00前

确认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面试名单

市教育考试中心 招生院校


7月14日17:00前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志愿投档、录检

市教育考试中心


7月15日前

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中心


8月8日前

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征集计划

市教育考试中心


8月8日9∶00 至8月9日17∶00

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市、县招办、考生

填报志愿时间

8月10日17∶00前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投档。

市教育考试中心


8月11日17:00前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录检。

招生院校


8月12日12:00前

普通中专志愿投档

市教育考试中心


8月12日 至8月13日12:00

普通中专志愿录检

招生院校


8月15日前

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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