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现将《临沂市教育局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13〕6号)和《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安全发展年”活动的意见》(临政办字〔2013〕2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为抓手,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广大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改,通过开展“安全发展年”活动,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加快食堂标准化建设,继续整治校内小卖部,不断改善食堂条件,确保食堂食品安全,确保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五)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2013年创建“临沂平安和谐校园”30所。
(六)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七)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力争校方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理赔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安全责任落实。
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带着感情和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抓紧抓实抓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搞好责任划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完善网格化的责任管理体系,实行时空上的无缝隙管理。
(二)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各县区和学校是否真正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体现。县区教体局安全办工作人员不足的,要尽快选配事业心强、有责任感、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加以充实,并切实改善办公条件;学校没有设立安全办的县区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尽快在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学及县区直学校中设立安全办,并在各村小、幼儿园中明确专门安全工作人员,形成完整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更好地开展。
要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各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超前研判、积极防范、科学管理和事故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印发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用手册》,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工作标准,指导管理实践。
2、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和本本主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门卫管理、值班巡逻、隐患排查、住宿生管理、大型活动审批、信息报告、安全工作考核奖惩、事故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处处有章法、事事讲规范。
3、加强信息报送。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按时准确上报安全管理、隐患台账、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要在每月6日前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月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要认真管好用好校园安全信息网平台,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4、规范档案管理。学校安全档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安全档案资料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实、情况清、信息明、资料全。坚决杜绝平日不存事后补、甚至为迎查而突击造假的行为。
5、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发挥保险在安全工作中的“晴雨表”作用。学生意外伤害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安全保障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投保续保,督促协调保险公司规范运营。要加强理赔信息的调度、汇总、分析,把握事故发生的特点、区域、时间段等规律,及时发现工作疏漏,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安全工作效能。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创设校园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整个宣传内容的30%;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要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安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防震、防洪、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传染病、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和用电、用气、交通、餐饮、游泳及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3、家校结合,共同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等形式,让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
4、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抗挫折能力,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校园治安防范水平。
1、加强保安力量配备。少数没有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保安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克服一切困难尽快配足配齐。要加大对校园安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保安值勤时要统一着装,坚守岗位,高度负责,文明执勤。要严格落实校门查证、会客登记、携物出门查验以及值班巡逻等制度,认真填写值班、交接班记录。
2、加大技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技防设施投入,个别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安装;没有实现视频联网的县区要尽快建立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初级中学及县区直学校的
全面覆盖。要借助“天网工程”的实施,尽快与公安机关联
网,提高技防水平。
市教育局拟于年内建设市直学校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统一接入市直学校视频监控信号,形成有效运转的局域监控网络。
3、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警区或校园警务室,其他中小学设立报警点或安装报警电话,配足配齐安保器材,建立联防联控、警校联动的有效运行机制。
(五)健全应急体系,加强紧急疏散演练。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指挥平台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保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治安、火灾、食品安全、拥挤踩踏、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各学校要继续把紧急疏散演练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切实利用好课间操集合等机会,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吸取教训,注重演练实效,坚决杜绝在演练过程中出现学生踩踏等安全事故。
(六)强化隐患排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狠抓隐患排查与整改。隐患排查要坚持不懈,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根据时令特点和季节变化,重点对校园治安、房屋校舍、消防疏散、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学生上下学交通、学校网络等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录入台账,落实责任,及时销号,形成严密的隐患整改动态化管理体系。
2、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继续实行局领导、科室包县区及市直学校制度,每月一次深入县区、学校开展督查活动。市、县要通过巡查、轮查、学校互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加大检查力度,排除各种隐患。要继续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检查责任落实。要突出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和再检查,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扭住不放,确保整改彻底。对隐患整改不积极、被动应付的学校和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七)突出工作重点,抓牢关键环节。
1、校舍安全。加大学校、幼儿园危房及配套设施改造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校舍安全工程改造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维修制度,定期对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进行排查,重点部位应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校舍的安全性。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要立即采取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2、楼道疏散。坚决拆除不符合要求的推拉门、卷帘门、内开门等;对楼道外廊栏杆、楼梯拐弯处窗台高度低于110cm以及楼梯扶手、内部栏杆(窗台)低于90cm的,立即采取加高加固措施;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警示标志;严格落实楼梯间及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值班制度,确保教职工对学生的监管疏导。
3、食堂、食品安全。一是加强培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与操作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二是大力推进“生态农产品”进学校食堂,加强食品来源、储存、加工、去向的跟踪、登记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到位。三是严格控制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及时关门上锁,做好防盗防投毒工作。四是加强食堂液化气罐保管,定点存放,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五是清理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小卖部,符合条件开设的小卖部,要严格设立程序,规范经营管理。
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教育。密切联系家长,共同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法违规运行车辆,确保上下学乘车安全;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具备骑车、开车资格学生不得骑车、开车;告知家长,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要由家长接送。二是争取交警部门支持。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联系公安交警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学校周边路段交通标志不全、设施不到位的要主动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时予以解决。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各级党委政府统筹下,探索校车购置、管理、运营的新模式。学校现有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要严格实行登记审验制度,杜绝脱审车、问题车、报废车上路;严格落实教师跟车制度,清点人数、保护学生;广泛发动学生和家长对车辆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车辆不超员、不超速、按时、按批准路线行驶,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八)加强配合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综合整治。
1、搞好集中整治。市教育局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以专项组办公室名义制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成员部门结合时令特点及高考、中考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优化校园周边环境。
2、加强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成员部门责任;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切实建立起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市专项组办公室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搞好舆论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九)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1、搞好“临沂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各县区要认真做好2013年度“临沂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搞好初审。市教育局将于年底组织评估验收。
2、搞好安全前置审核。2013年度市级规范化学校、幼儿园等办学机构升类达标申报单位,要对照“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标准逐项自评,县区教育局初审把关,市教育局最终审核。对审核不达标学校、幼儿园将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十)强化考核奖惩,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追究。
1、认真搞好年度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临沂平安和谐校园”评估验收一并进行,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量化赋分,客观准确评价县区及市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学校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各类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和落实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要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