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入夏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为学校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为认真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水火无情,教训深刻。各县区、学校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强化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学校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开展防溺水安全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形式,集中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牢记“六个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扎实开展好“五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上好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签名宣传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在校园悬挂一条“关爱生命,请勿私自下水游泳”的横幅。三是积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一是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学生的校外活动安全。二是通过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学校与每位学生及其家长都要签订一份《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让学生自己作出防溺水“六不”的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

四、建立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联合综治、公安、城管、水利、安监、气象以及街镇等部门,对学校和居民周边地区的河流沟渠、山塘水库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在相应地方设立安全警示牌、警戒线、护栏,落实管理职责,努力排除隐患。同时加强与社区、村委的互动,构建防溺水宣传网络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醒和劝阻作用,组织义务教育宣传队,开展防溺水工作社会宣传,将预防溺水宣传材料发放到村(居)委和小组,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狠抓落实,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要在各班设立安全联络员,检查事故苗头,反馈相关信息,对缺勤的学生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摸清情况。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教育局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2年度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暨教育好新闻的通报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