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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安全信息报送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规范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把握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现就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分类

1、经验推介类。包括县区、学校安全工作新举措、好经验及工作成绩,特别是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一定反响的先进做法、成功经验等。

2、常规工作类。包括对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安全工作具体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规定的月报、半年总结、年终总结以及专项工作文件安排的任务和工作建议等。

3、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类。包括学校自查和市、县区排查出的仍然没有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

4、学校安全事故报告类。包括校内外发生的一般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报送要求

1、各县区、学校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善于发现、总结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以便推广学习。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检查、落实情况。材料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

3、学校安全隐患台账实行一季一报,各县区将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汇总整理,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中旬前报送。对市教育局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按“格式”要求按时报送整改结果(格式见附件)。

4、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凡学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无论事发地在校内还是校外,无论上课时间还是假期休息,无论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必须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现状报上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教育(体)局接报告信息后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并于2小时内再补报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以后每天以书面(盖章)形式及时续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如出现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者,市教育局将通过信息简报、文件通知等形式点名通报相关情况。情节严重,由此造成重大群体事件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办法

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时间为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及选用情况,并将考核周期内所得分数计入年度工作考核奖惩分数。

联系人:綦占海 电话:8132856

邮箱:ly8132856@163.com。

附件:隐患整改报告格式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3日

附件

**学校关于落实**年**月**日

学校安全督查整改意见的情况汇报

临沂市教育局:

**年**月**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督查组对我校进行了安全督查,并于**月**日下发了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对此,我**高度重视,……。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经整改完毕的隐患。

二、尚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说明不能准时完成整改的原因,同时说明对未整改完毕的隐患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以及责任落实、期限落实情况。

三、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特此汇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教育局意见(公章):

上一条:关于组织收看临沂市第三届“最美乡村教师”颁奖典礼专题片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1-8月份全市教育新闻发稿及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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