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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实名制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0日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的意见》(办字〔2013〕96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3〕37号)等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制度(局领导、科室责任分工附后)。

局领导、科室对所联系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督查一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查。督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附件: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实名制责任分工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4年1月9日

上一条:2013年全市教育新闻发稿及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社关于举办全省教育报刊“学用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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