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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全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26号)要求,决定2014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临沂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全市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领导责任

各县区、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校校长、园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校长、园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的监管,积极联合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对学校食堂、餐厅、宿舍、实验室、会议室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用火用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责任是否落实等。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明细台帐,经常开展对安全隐患的“回头看”和再检查,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将按照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四、落实管理责任

各县区学校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年级、班级和个人,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进行新建、改扩建、装修等活动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设计标准,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消防设施投入,按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的每个楼层至少配置两组灭火器,每组2具。餐厅、档案室、微机室、实验室、阅览室等重点场所,要按标准配足配齐灭火器,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消防通道、楼道、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大门要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并保持畅通;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五、落实宣传教育责任

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时、课本,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演讲会、消防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加强对师生的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拥挤踩踏等知识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遇灾自救能力。

临沂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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