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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园安全和防汛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汛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临政汛旱[201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4]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14]36号)要求,决定对各县区校园安全和防汛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6月16日—6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交通、房屋(含院墙、厕所等)及设施设备(含水、电、气实验设、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等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等。

2.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课程及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对学生开展防盗、防伤害、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诈骗、假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情况。

3.防汛工作。主要检查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包括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

4.防溺水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预防溺水工作情况。

5.食堂食品安全。食堂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把关、饭菜留样、食堂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堂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等。

6.校舍安全。2014年已是否已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排查记录是否翔实;校园内有无险情校舍;排查出的校舍险情是否已由专业部门认定;对险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险措施;校园内施工场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校内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学校周边排洪沟、高压线等设施。

三、督查方法

每个县区至少抽查高中一所,一个乡镇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各一处,市直学校必查。以实地查看为主,少听汇报,多看现场,详查档案资料,查出问题当场下达《临沂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防范。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高温天气、大风、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事故多发。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大安全教育,搞好灾害预警,严密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措施,强化整改。各县区、学校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坚持月月查、天天查、时时查,不放过任何角落、每一个环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深入督查,确保实效。各督查组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原则,对照检查内容,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督查见到实情,取得实效。检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附后),于6月25日前书面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附件1:局领导联系县区学校安全分工

2:市教育局实名制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

3: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记录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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