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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市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全市范围内筹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现精准资助、及时救助和应助尽助。为国家助学金和社会上的各类助学金做打好基础,不用重新申请,多次申请,只需在数据库里选择即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调查范围主要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幼儿园。调查采取自愿申报、师生了解以及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

二是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每年新生入校后,通过学生申请、教师家访等多条渠道,认真收集家庭贫困学生信息。在学年初建好贫困生档案。同时,针对上学过程中,因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遭遇重大天灾、人祸或疾病等意外事故从而引起家庭经济发生困难的学生,次年春季集中补充完善家庭困难学生档案,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是规范救助资助程序。所有学生救助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公示、部门审批、资金发放、监督反馈等程序进行,使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从界定、上报到审批、发放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在每个学期,均组织开展学生救助资助工作专项督查,通过座谈、家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项学生救助资助政策及资金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学生救助资助工作的公信度。

四是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统计表、信息表。各县区资助中心具体安排所属学校的统计上报时间,并将所有附件于2016年1月30日前上报市资助中心;市属学校统计上报时间是2015年12月30日,邮箱sdly8329915@163.com,其中附件1上报电子版的同时,并上报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其他附件报送电子版。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统计表

附件2:2015-2016学年度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

附件4:2015-2016学年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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