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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函〔2021〕12号)要求,决定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暨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鼓励原创作品。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这一重大主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突出沂蒙革命老区特色,推出一系列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的创新型作品。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展示活动五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五)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展示活动。遴选全市艺术展演部分优秀艺术表演作品,于“七一”前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展示活动。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4。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时间为2021年4月至7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校园艺术评展活动阶段(2021年4月-5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县区艺术评展活动阶段(2021年5月-6月)。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节展评活动,推荐、遴选的优秀活动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上报(选出的优秀节目按要求录制光盘)。

(三)市级艺术评展活动阶段(2021年6月-7月)。市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局直属各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学生工作坊视频及美育案例进行评选,并确定参加现场展演(展示)作品名单。6月中下旬,举行全市现场集中展演活动。7月中旬,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5.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一、二等奖项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

6.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

7.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各学校的优秀组织奖由各县区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总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市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各县区、局直属各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市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单位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组织领导机构,有 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预算,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举办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各县区、局直属各学校按规定数量报送(见附件4),市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评选,遴选出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全市现场展演活动,并从中评选出参加山东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节目。

各类奖项将向原创和主题鲜明、地方特色突出的节目(作品)倾斜。

八、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三)要制定展演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展演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局直属各学校项目汇总表、节目光盘、美术作品、工作坊方案、优秀案例申报书及县区活动方案和总结须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纸质稿加盖公章上报,电子稿发送邮箱lytwy1008@163.com。

附件:1.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县区报送数量分配表

            5.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6.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7.临沂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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