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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及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近几年来,我省建立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制度,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有力促进了教学改革,成效明显。2021年是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政策落实年、改革突破年,为着力破解制约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面细致、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持续提升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1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20〕9)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及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执行。

二、立项数量

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35项。(全省计划立项100项左右其中,重点资助项目100项左右,一般资助项目200项左右,自筹经费项目200项左右。)

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100项左右。申报单位要为项目的研究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人力物力支持。

三、立项范围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县区职业教育管理和研究部门在《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山东省2015、2017年立项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及2019年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立项方式和数量

采取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确立项目的方式。

全市各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申报省级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市级项目不超过10项;其他中职学校、县区职教教科研等部门申报省级项目不超过1项,申报市级项目不超过5项。申报省级项目的,可同时申报市级项目,占用所在单位名额。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五、立项程序

各地各职业院校按照下达数量,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申报人资质及其他申报要求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立项单位在校级或县区教改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在公示后上报。

六、其他事宜

(一)省级项目

申报单位于1月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1405房间。市教育局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和推荐顺序后,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职业教育管理平台“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292/,登录账号前期已公布),上传《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在线填报《申报书(活页)》(活页内容须与《申报书》对应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和《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市级项目

中职学校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2021年1月26日前将《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1405房间。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5.临沂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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