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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直学前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浏览次数:

局属各幼儿园:

为推动实施强幼重普行动,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基础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58号)《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前中心﹝2022﹞1号)和《临沂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的管理办法》(临教科研中心﹝2018﹞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3月组织实施市直学前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树立科学保教理念,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育人水平和保教实践能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对象

各幼儿园以集体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两种形式申报市级优质课,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在职在岗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兼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均可参加。

个人申报或以团队申报的主讲教师须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5年以上,团队申报的人数不超过5人(主讲教师1人,主要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

三、推荐名额

按照目前各园在岗教师数和在编教师数推荐集体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临沂第一实验幼儿园20个,临沂第二实验幼儿园15个,临沂一中幼儿园3个,临沂育成小学幼儿园2个。

推荐的数额各年级应保持大体均衡,集体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推荐,名额为单数的,可适当向游戏活动倾斜。

幼儿园推荐的集体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以视频和电子文稿方式报送参加评选。视频和电子文稿均以“活动类别-活动名称-年龄班-姓名-单位”命名,视频为mp4格式。

四、评选程序

本次优质课评选采取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各幼儿园不得采取指定方式推荐,应于2022年3月7日前完成园级评选,推荐结果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园推荐的集体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的视频和电子文稿进行评选,根据评选成绩排名,确定参加全市优质课评的集体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

五、评选要求

(一)市直优质课设一、二、三等奖,按照3:4:3的比例确定。

(二)评选参照《山东省学前教育优质课评价要点(试行)》进行(见附件1)。

(三)集体教学活动应提供完整的教学视频和活动设计的电子文稿,教师可根据幼儿实际和自身特点,自主选择活动内容,倡导基于幼儿游戏和生活引发的集体教学活动,突破领域瓶颈,创新活动设计。活动时间和人数:小班15-20人,20分钟;中班20-25人,25分钟;大班25-30人,30分钟。

(四)游戏活动应提供游戏活动视频和游戏活动的电子文稿。游戏活动视频制作可综合采用录像、音频、文字等多种方式,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其中应包含游戏分享环节,分享环节可采用实录或文字介绍、图片说明等方式呈现。

电子文稿包括游戏背景、活动过程与支持和教师反思等方面,采用图文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五)坚持节约原则,提倡用手机等简单设备录制。

各幼儿园请于2022年3月7日前将推荐活动材料、参评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参评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园级评选的名次排序,统一建立文件夹(以幼儿园名称命名)上传至幼儿园的百度网盘,并将网盘地址发送至市教育局学前办公务邮箱;将附件2和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1003室。

联系人:张成建

联系电话:8319818

邮箱:lysjyj_xqjy@ly.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学前教育优质课评价要点(试行)

2.市直学前教育优质课参评教师推荐表

3.市直学前教育优质课参评教师推荐汇总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

上一条:临沂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前教育优质课评选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2〕5号) 下一条:关于推荐临沂市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暨学前教育兼职教研员人选的通知(临教函〔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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