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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等18部门 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临沂市教育局等18部门 

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

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


临教基字〔2023〕7号


各县(区)委宣传部、编办,各县(区)妇联、残联、发展改革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高新区、沂河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1

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

乡村学校(以下项目除特殊区分外,均含幼儿园)“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加强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2023年,乡村学校全部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全覆盖。2025年村居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基本全覆盖。

市教育局、市妇联

市委宣传部

2

乡村文明校园创建行动

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深化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2025年,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省级、市级文明校园比例分别达到2%、5%,其中全国文明校园实现突破。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3

乡村绿色校园创建行动

加强乡村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围绕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净目标,加强绿色环保校园建设。

2025年,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4

乡村书香校园创建行动

重视乡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大学校图书配备力度,建设好图书馆(室)和阅读设施,强化日常管理。重视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阅读氛围营造,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

“十四五”期间,创建市级乡村书香校园50所以上,县级乡村书香校园100所以上。

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委宣传部

5

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行动

坚持校园校舍“硬环境”与精神文化“软环境”建设两手抓,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办学质量,为乡村孩子创设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至2027年,每年建设市级乡村温馨校园25所;省市县三级乡村温馨校园实现全覆盖。

市教育局


6

完善乡村学校学区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乡村教育管理体制,鼓励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2025年,乡镇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鼓励50%县区开展试点改革。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乡村中小学布局优化行动

依据乡村学生生源变动趋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

乡村学校布局规范合理,“十四五”期间,市域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不再新增。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

乡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改善工程

支持有需求的学校加强学校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宿管后勤力量。

2027年,实现中小学生有住宿需求的乡村学校,均具备寄宿条件。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9

乡村中小学午餐条件改善工程

寄宿制学校和开通校车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其他学生有在校午餐需求的学校通过建设食堂和集中配餐相结合办法,改善乡村学校午餐供应条件。

2023年,实现有在校就餐需求学生在校享受安全、实惠餐品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乡村学校饮水改善工程

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不安全或未经过验收的学校进行改造,对不能实现热水供应的学校补充完善热水供应条件。

2023年,实现所有学校饮用水安全达标,具备热水供应条件。

市教育局

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

11

乡村中小学生交通服务工程

综合采取优化乡村公共交通和专门配备校车等方式,保障离学校较远的乡村走读学生接送服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运行线路,并保障运行安全。

2025年,所有距离学校2公里以上的乡村走读学生实现接送服务。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2

乡村学校取暖消暑条件改善工程

加强乡村学校电力、管道设备建设,采取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清洁取暖和夏季消暑条件。

2023年,全面保障乡村学校安全、清洁取暖消暑。

市教育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建设提升工程

对照乡村改厕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如厕条件环境。

2023年,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全部改造完成。

市教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乡村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工程

对照国家和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学校功能室建设短板,确保功能室及其仪器设施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维护。

2027年,乡镇驻地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II类办学条件标准。

市教育局


15

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工程

对照办学条件标准,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安管等设施设备配备,并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7年,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达到省定II类办学条件标准,并建立定期更新维护机制。

市教育局


16

乡村中小学教室亮化

工程

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全面改造乡村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规范安装和使用,确保学生用眼卫生需求。

2025年,乡村学校教室灯具照明全部符合《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17

乡村幼儿园布局优化行动

科学合理规划乡村幼儿园,优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

2025年,县域内乡镇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分别达到50%、90%。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编办

18

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

优化美化幼儿园室内外环境,着重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需达到省级二类以上幼儿园类别。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19

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配备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配全保教设施设备,重点突出玩教具、幼儿图书、午休床、餐饮具等,满足乡村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

2027年,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有效配备,达到省定II类标准并建立维护更新机制。

市教育局


20

乡村校(园)长配备工程

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大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将优秀校(园)长配备到乡村。

2027年,各县区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在一所学校任职校长或副校长连续满2个任期的,原则上应进行城乡交流。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

乡村骨干校(园)长培训工程

省级示范、市县(区)为主,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乡村校(园)长培训。

2025年,乡村骨干校(园)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20%以上;接受市或县级轮训比例达到90%以上。

市教育局


22

乡村教师补充工程

健全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等,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全面落实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明确走教教师补助标准并发放到位。

2025年,实现乡村编制教师应补尽补,各县区学区“走教”制度普遍建立。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

至2027年,每年安排200名实习支教大学生到乡村学校。

市教育局


24

乡村幼儿园教师配备

计划

用好现有编制和聘用政策,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

至2027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在

编教师比例逐年提升。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

25

城乡教师聘期交流捆绑制度建设

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乡村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

2025年,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基本建立。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

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深入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行动,支持和鼓励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

乡村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逐步提升,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

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

切实发挥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县作用,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提高我市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县数量。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

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

计划

每年遴选推荐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参与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十四五”期间,遴选推荐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参与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市教育局


29

乡村教师住房改善计划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对取暖消暑、卫生洗浴等条件薄弱周转宿舍进行改善。

“十四五”期间,新建或改造提升乡村教师周转宿舍3000套。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

乡村名师、名校(园)长培树工程

加强乡村名师队伍建设,在市县两级名师建设中单列指标名额,培育一批乡村名师、名校(园)长。

至2027年,每个培养周期内,乡村名师、名校长在市级培养计划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市教育局


31

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建设

以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区、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开展教学管理、课程教研、师资交流、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系列共建共享活动,抬高乡村学校发展起点。

2025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区域结对全覆盖。

市教育局


32

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

建设

完善支持措施,鼓励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乡村学校、幼儿园建立工作室,带动乡村学校、幼儿园相关学科领域、管理领域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研讨交流。

2025年,实现名师工作室乡镇全覆盖。

市教育局


33

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乡村学校制度

组织指导市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与乡村学校建立定点结对关系,定期深入乡村学校指导教育教学。

2024年,每位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村学校。

市教育局


34

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乡村学校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通过建立实习培训、教科研基地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办学。

2025年覆盖全市30%以上乡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丰富乡村学校育人资源、多渠道扩展乡村学生素质发展平台。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35

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县域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办学。

至2025年,支持每个县建设1个省级或市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县域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对乡村教育发展拉动示范效应明显。

市教育局


36

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

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应用。

2027年,乡村学校形成特色课程“一校(园)一品”,每年遴选推荐一批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形成具有临沂特色的乡村学校课程教学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

市教育局


37

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

坚持市县分级推动,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热心企业参与,广泛组织乡村学生到科博场馆、院校机构、现代化企业等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场所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

2027年,实现每个乡村学生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

市教育局


38

乡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程

发挥乡土特色和乡村土地资源优势,综合采取自建、租用等模式,广泛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场所。

2025年,所有乡村学校全部建成一处劳动实践场所。

市教育局


39

乡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宽带容量,乡镇驻地学校建设至少一处高标准录播教室,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及时更新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标准信息化教学设施配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探索。

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达到较高水平。

市教育局


40

农村困境儿童关爱工程

形成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场所阵地和制度建设,动态掌握困境儿童底数,围绕控辍保学、教育关爱、生活关爱、身心安全监管等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2025年,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保持“常态清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至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41

改革乡村学校评价制度

坚持以县为主、因地制宜、一镇一策、一校一案,突出乡土特色、校本特色、五育并举、群众满意,改革对镇域教育发展、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评价方案,扭转唯成绩、唯升学导向。

坚持“标准+特色”,建立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针对性评价体系,激发乡村教育发展动力、活力。

市教育局


42

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建设

依托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临沂大学教育学院等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对乡村教育发展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

建强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力量,提升我市乡村教育研究水平。

市教育局

有关高校

临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印发

上一条: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自制教(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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