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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国和省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

〔2023〕5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

用,推荐山东省“法治好课”优秀案例,决定开展临沂市中小学“法治好课”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学、创新方法,打造一批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在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法治好课”,在全市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我市法治课教学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申报对象

各县区以课例的形式申报“法治好课”评选,全市中小学校承担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三、申报条件

(一)课例要求。

1.参与“法治好课”评选的课例来自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选取其中法治课内容制作课例,注重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学手段,鼓励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参与式、辨析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创新。

3.坚持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视频要求。

1.授课教师需着装正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使用的教材等,不得出现教师所在学校和个人信息等。

2.课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画面声音清晰、PPT文字清楚。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宽高比为16:9。视频时长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

四、申报与评选

(一)课例设置。以县区(局属学校)为单位推荐参评课例,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法治课程内容,主要按照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材的法治教育专册中每1节课推荐1个课例参加评选。法治教育专册中法治课共66节,其中《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9节、《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20节、《思想政治》(政治与法治)16节、《思想政治》(法律与生活)21节。符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其他法治课程,也可推荐报送。

(二)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学校申报、县区遴选推荐、专家评选、择优认定”的程序实施。市教育局汇总梳理各县区推荐的课例,组织专家进行分组评审,择优评出若干市级“法治好课”,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奖项设置。市级“法治好课”评选按3:4:3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评课例确定入选数量。其中,推荐法治教育专册每节课的第一名参加山东省“法治好课”评选。

(四)成果使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对所有参加评选的课例视频资料拥有展览、宣传、推广等权利,不另支付酬劳和费用。山东省获奖课例将择优向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公益平台推荐展示,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精心组织好课程建设培育、遴选择优申报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组织评选本级“法治好课”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评审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要对申报课例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参与,建立各阶段结果公示制度,确保“法治好课”评选公平公正。

7月30日前,请各县区(局属学校)将《“法治好课”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youcui1226@163.com。10月10日前,以县区(局属学校)为单位将《“法治好课”申报表》《“法治好课”推荐汇总表》(附件1、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参评法治课例视频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有翠,联系电话:8219967。

附件:1.临沂市“法治好课”申报表

2.“法治好课”推荐汇总表

3.“法治好课”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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