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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临沂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高新区、沂河新区有关单位,临沂职业学院、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市直各中职学校,技工类院校: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临沂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及项目

大赛设技能组、班主任组和教学能力组。

(一)技能组。包括学生赛、教师赛、师生同赛三个类别,共分为财经商贸、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12个专业大类31个比赛项目。

(二)班主任组。为班主任能力比赛。

(三)教学能力组。为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设思想政治课程组、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技能课程一组、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共4个项目组别。

二、参赛要求

技能组参赛选手为学生的,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须为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选手的年龄限制以各赛项比赛规程为准(年龄计算以2023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参赛选手为教师的,须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组队方式为团体的不得跨校组队。学生赛可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组队方式为个人的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组队方式为团体的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教师赛及师生同赛不设指导教师。

班主任组参赛选手须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2021-2023学年实际带班,担任班主任并累计3学年以上,参赛选手所带班级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分别在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教学能力组参赛选手须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名教师限参加一个教学团队。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须在近3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任务。除思想政治课程组和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一名团队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成员参赛。

三、比赛安排

技能组比赛拟于9月中下旬举行,班主任组、教学能力组比赛拟于6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比赛安排见各赛项的实施方案。

四、奖励办法

技能组比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奖;按总积分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对获得各赛项学生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对参赛项目多、参赛选手多、获得奖牌数多、组织有序的县区授予优秀组织奖;对承办赛项贡献较大的院校授予特别贡献奖。

班主任组比赛按参赛人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奖。

教学能力组比赛按各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单项奖。

五、其它事项

各赛项竞赛规程、比赛通知、报名办法等相关文件,将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临沂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临沂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组长:吴广江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守贵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总督学

            张京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李高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杜元成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梁玉菡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朱 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技工教育科科长

            陈维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科科长

            陈 宁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李守贵兼任办公室主任。

上一条:临沂市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临沂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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