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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浏览次数:

临沂中考改革以“育人导向+减负提质+科学评价”为改革目标,以“计分+等级+考查+综合素质评价”为评价方式,从初中2024级(秋季开学后初二年级)学生开始,改进考试科目类型、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招生录取模式,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一、考试科目类型及实施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国家课程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结合科目特点,分为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考查科目3类。

科目

原始分值

折算后分值或成绩呈现方式

考试时间

计分科目

语文

120

120

初三下学期

数学

120

120

初三下学期

英语

120

120

初三下学期

物理

100

70

初三下学期

化学

100

50

初三下学期

道德与法治

100

50

初三下学期

体育与健康

60

60(过程性评价14分+现场统一测试46分)

过程性评价在初中三年期间进行,现场统一测试在初三下学期进行。

等级科目

历史

100

A、B、C、D、E等级呈现

初三下学期

地理

100

A、B、C、D、E等级呈现

初二下学期

生物学

100

A、B、C、D、E等级呈现

初二下学期

考查科目

信息科技

100

“合格”或“不合格”

初二下学期

理化生实验操作

100

“合格”或“不合格”

生物学实验操作初二下学期、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2选1)初三下学期

艺术

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劳动

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

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录取类型

有关要求

普通生录取

根据考生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考查成绩等进行录取,等级科目无E等且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在此基础上,如对等级科目有其他限定条件的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普通高中实际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按7门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

特殊才能学生

录取

实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结合区域内高中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实际,招收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技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二是招收在艺术、体育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

三、主要变化

(一)考试科目内容、呈现方式和成绩组成。改革前,我市计分科目共12门。改革后,将12门科目分为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考查科目3类。其中,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7门;等级科目包括历史、地理、生物学等3门,分别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等级划分办法与原来保持一致);考查科目包括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5门,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每科原始成绩满分为100 分,60 分(含)以上为合格,6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英语科目由100分调整为12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由初三一次毕业考试60分调整为过程性评价14分和现场统一测试46分两部分组成。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分为生物学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两类。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以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两科均合格为合格标准。中考成绩总分由760分调整为590分。

(二)考试时间。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将信息科技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由原初三下学期改为初二下学期;同时,体育与健康由初三一次毕业考试改为初中三年过程性评价和初三下学期现场统一测试,其他科目时间不变。

(三)等级科目。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是等级科目无E等且考查科目全部合格。在此基础上,如对等级科目有其他限定条件的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普通高中实际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等级科目录取的等级要求后,具体录取办法如下:在达到高中学校等级科目规定的等级要求和考查科目全部合格后,按照7门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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