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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年度教学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文化体育教育局: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临沂市2017年度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3日-12日对各县区2017年度教学、教研、科研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年1月3-12日。

时间

3日

4日

5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第1组

兰山

河东

郯城

临港

沂南

兰陵

平邑

经开

第2组

罗庄

临沭

费县

莒南

沂水

蒙阴

蒙山

高新

每天9:00左右到达各县区教育局,下午4:00结束评估返回。

二、评估内容与依据

评估内容:各县区(开发区)教研室建设、教科研工作、初中教学教研工作、小学教学教研工作。

评估依据:《临沂市2017年度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各责任科根据该方案制定便于操作的评估操作细则。

三、评估程序

每组分县区教研队伍建设、初中教学、小学教学、教育科研4个工作小组同时展开。

1.各县区向评估组提供初、小、教科研学校排名;各评估工作小组抽签确定不同类型学校2处。

2.初、小、教科研评估工作小组分头到学校进行评估。评估采用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听课、查看教学常规材料、查阅教学档案、现场测评、座谈交流等方式。

3.县区教研队伍建设评估听取县区教研工作汇报,查看教研档案材料。

各评估工作小组综合评估情况,按总分100分为被评估县赋分;2018年1月20日前各工作小组向综合科提交分数、评估报告。综合科汇总得分交督导室。

四、评估人员组成

每组评估人员15人,其中带队兼教研队伍建设1人,初中教学教研6人,小学教学教研6人,教科研2人。主要由教科研中心人员组成,不足时抽调市直、县区教科研人员。

五、其他事宜

1.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将初中、小学、教科研学校排名于12月28日前分别报教科研中心初中、小学、科研科。

2.高中教学教研根据高考成绩和教学视导情况综合评定,本次不再组织现场评估。

3.市直学校评估教科研中心不统一组织,由教科研中心相关科根据实际安排。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对全市小学数学教师进行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第一期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实验工作经验交流暨课题研究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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