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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学校实施推门听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8日  浏览次数:

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推门听课是了解一线教师平时备课和课堂教学情况、指导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手段。为落实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的通知》【临教科研字﹝2013﹞9号】、临沂市教科研中心《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校教研指导工作的通知》【临教科研中心﹝2013﹞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决定在市直中小学校实施推门听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常规,以推门听课为抓手,加强教学管理,端正课堂教学态度和教学风气,落实教科研工作制度,促进课堂教学优质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大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二、听课人员

市教科研中心全体教科研人员。

三、听课要求

1.学校所有课堂全面开放,全体教师课堂教学全部公开。

2.授课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或临时改变教学方式。

3.听课时间不通知授课教师、授课班级。听课人员根据课程表随时、随机、随堂听课,也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重点听课。提倡听课人员跨学科听课。

4.听课人员每周听课1——2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5.听课人员使用教科研中心统一印制的听课记录本,听课项目填写齐全。

6.听课记录简记主要环节、任务、重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等情况并做好随评;对发现的闪光点或对问题的思考,重点点评;最后综合分析,写出优点、缺点及改进意见或建议。

7.听课人员可以及时通过个别交谈的方式反馈听课意见,可以写出反馈意见转交授课教师,也可通过教研组(备课组)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必要时还可与学校领导沟通交流。力求做到凡听必评,听后即评,一课一评。

推门听课是一项长期的教学教研活动,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一把手要把教学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把心思和精力转移到课堂教学中来,切实加强教学管理,聚焦课堂,建立和完善推门听课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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