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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校本课程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直属各中小学:

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临教科研中心〔2016〕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下旬举行全市小、初、高各学段校本课程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

二、参评条件

1.从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三年以上。

2.参评教师要具有良好的师德,事业心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建设与实施,有突出成绩。

3.参评教师要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

4.关注校本课程的真实性、规范性、专业性和可行性,课程体现对学生兴趣和幸福的关注,教学方式以研究、探索、合作、体验、感悟、欣赏、活动等为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成长,鼓励教师创新。

5.自愿申报,经学校、乡镇、县区逐级选拔推荐。

三、评选程序与方式

1.采用县区(市直学校)、市级按比例选拔的形式。第一阶段为县区(市直学校)级初赛,第二阶段为市级选拔赛。

2.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以县区为单位推荐,每县区每学段推荐2节,其中县区推荐城区(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学校、乡村学校各1节。

3.市直学校将于9月底举行优秀课例展评活动,每学段各推荐1节参加市级优秀课例评选。

4.参加市级展评的课例,城区与农村分别举行,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四、组织方式

各县区完成初评后,于10月11日前将展评教师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quxuemei@126.com邮箱。展评教师于10月18日10:00在市教科研中心14楼会议室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同时上交参加复评的相关材料:展评教师申报表(附件2)、校本课程纲要(附件3)、该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备课记录原件(展评结束后返还)以及课程取得成果的简介(附件4)、说课稿和视频材料,所有材料按学段分类装袋。其中,校本课程纲要、成果简介和说课稿需要电子稿。

复评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选手最终成绩按文字材料(占20%)、课堂活动视频(占40%)、说课(占30%)、答辩(占10%)综合确定,并按比例评出一、二等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6年9月9日

附件1-4 临沂市优秀课例展评教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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