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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学校评选2015-2016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市直各学校: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实施办法》(临教科研字[2012]11号)、《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方案》(临教科研字﹝2013﹞9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先进,表彰在全市和市直学校教学质量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经研究,决定组织市直学校评选2015—2016学年度市直教学质量奖和市级教学质量奖。市直教学质量奖参照《临沂市市直学校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市级教学质量奖参照《临沂市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组织评选。

市直学校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过于集中于某年级、某些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三学科推荐总数不得低于市直教学质量奖名额总数的9%。评选过程中各单位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肃对待,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扎扎实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各单位要将推荐名单按附件4的样式(Excel表格,单元格不得合并),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2月12日前同时报送市教科研中心综合科,电子稿发送至xyqlyjy@163.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0539-8301549 联系人:肖永清

附件:1.临沂市市直学校教学质量奖评选标准

2.临沂市市直学校市直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

3.临沂市市直学校市级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

4.临沂市市直学校教学质量奖候选人登记表

附件下载

临沂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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