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举办临沂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过程组织
(一)讲课要求
本次优质课评选活动的课程内容以中小学生的普遍心理发展特点为基础,突出心理教育的发展性和预防性,重点围绕学习心理、人际交往、自我发展、人格发展、情绪调节、青春期心理等方面选择讲课内容。(讲课内容可参考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2012年山东画报出版社。)
活动设计和现场授课要求应符合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要求,提倡采用活动的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体验。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参赛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心理授课经验,学历达标,教龄3年以上。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教师优先参评。各县区(学校)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评选出参加市讲课比赛人员,每个县(区)、市直学校各学段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市讲课比赛。
(三)评选形式
采用现场授课打分和活动设计方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活动设计方案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评价等级包括优秀、合格、不合格,获得一等奖的参赛教师的活动设计方案必须为“优秀”;活动设计方案被评为“不合格”的参赛教师不能获得奖次。现场授课满分为100分。按照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过程和教师素质五个方面分别现场打分。
(四)评分标准
1.活动目标。主题符合学生心理发展需求;目标明确、具体、具有可行性;目标体现了认知、情感体验和技能方法的统一。
2.活动内容。内容科学,无知识性错误;适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重点难点突出,容量适中;层次清楚,具有逻辑性。
3.活动方式。活动方式与内容一致;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灵活多样,且能够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感悟和体验。
4.活动过程。活动导入自然有效,各环节环环相扣,自然流畅;活动气氛宽松、平等、和谐、自然;学生参与热情高、互动交流效果好,学生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教师能够及时回应和升华学生的观点和感受;多媒体、教学仪器设备等辅助教学手段运用恰当,有效地服务于活动;教师引导学生将在课堂上获得的认知、感悟或技能拓展到其它生活情境。
5.教师素质。语言准确流利,表达清楚、富有激情和感染力;教态自然、富有亲和力;专业知识功底扎实,教学机智,能适时引导学生,较好地调控和驾驭课堂。
(五)比赛程序
市教科研中心在下发活动具体通知时,确定三个主题,参赛教师在授课前一天抽签确定上课顺序、时间和参赛主题。并上交活动设计方案文本及电子稿。
评选活动采用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一节课的时间中学为45分钟,小学为40分钟,每节课的授课对象为一个教学班的学生。
(六)参赛时间、地点
本次优质课评选活动分学段进行。拟于2013年3月举办全市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与展示;5月和10月分别举办高中和初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与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委确定
评委由所聘专家与优秀心理教研员、教师共同组成。评委听课后现场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奖次。
本次评选活动是推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