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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初中化学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市直各初中学校:

请各单位根据山东省教研室《关于举办第二届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举办本单位初中化学实验优质课评比活动,并推选参加全市初中化学实验优质课评比参评选手。

各单位向市推荐名额:每县区2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临港开发区、市直各初中学校各1人。人口超过80万的县区可增加1人,承办县区可增加1人。

参加市评选选手的条件:热爱初中化学教学教研工作,年龄45岁以下,教龄满年,曾获县区(市直学校)初中化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初中化学普通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的在职一线教师、县区初中化学教研员。

全市的初中化学实验优质课评选时间暂定 3月18日 —22日之间,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参评教师登记表交市初中化学教研员。

临沂市第二届初中化学青年教师实验教学

优质课评比参评教师登记表

2013年 月 日

姓名

年龄

教龄

(近照)

工作

单位

职务

职称

毕业

学校及专业

学历

何时获县区

实验教学(或普通)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主要

工作

经历

教学

教研

成绩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章)

县区

教研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章)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青年教师实验教学

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

(鲁教研室[2013]7号)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要求,我室定于2013年上半年举办全省第二届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赛教师的条件: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一线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满年。

2.评选遵照公平、公正、公开、逐级评选的原则,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本项评选活动参照山东省教研室各学科优质课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及我室公布的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要求进行。各市接到通知后要尽早做好工作部署,尽早评选出本市的优秀选手参加省级评选。

4.本评选活动的目的在于带动相关学科教师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的效益。各级教研部门要组织老师们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研究与交流,逐级评选的优质课在报送上一级参评的同时,要在本区域内进行巡回展示和研讨观摩,实现活动效益的最大化。

5.省级评选时间、地点及各市分配的参评数额等未尽事宜将委托山东省教育学会物理、化学、生物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另行通知。

附件:评选要求

山 东 省 教 学 研 究 室

山东省教育学会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学会生物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

二○ 一三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 教研活动 优质课 评选 预备通知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 印发

校对:卢巍 打字:刘栓林 共25份

山东省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要求

一、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物理、化学、生物课程中的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与学生认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他科学探究实验。

二、 授课要求

1.通过实验教学,帮助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养成崇尚科学、勇于探索、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学习分析实验任务、设计实验方案的一般思路,练习常用的实验方法和技能,提高通过实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验教学的手段和方法要有所创新。不局限于传统的实验方式,实验器材可以是常规的实验仪器、自制教具,也可以采用传感器和计算机组成的数字化实验仪器,可辅助多媒体课件演示,但单纯的多媒体演示实验课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3.实验教学所需的仪器和药品尽量自带,评课现场只提供常规仪器和药品,坚决杜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对环境不友好的因素进入评选现场。

上一条:关于召开初中地理学科教研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第五批“临沂市教学能手”、第六批“临沂市教学新秀”荣誉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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