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各高中学校:
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的德育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教育部《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学指导建议》要求,根据市教科研中心2013年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13年4月22日至24日在沂水县举行全市高中“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德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指导中小学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2013年1月,教育部下发了《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学指导建议》。为推动广大思想政治课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部《教学指导建议》要求,切实增强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时代性和实效性,本次德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二、参赛教师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赛教师条件:
(1)参赛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认真,为人师表,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改革意识强,课堂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绩良好。
(2)高中思想政治课现任教师,教龄满三年以上,具有高中教师任职资格。
(3)参赛教师必须经过县级选拔(参赛者须提交县区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证书),并填写参赛教师推荐表(见附件)参加比赛。
2、名额分配:
各县区均推荐2名教师参评,市直各高中学校均推荐1名教师参评。
三、讲课要求
1、参赛课题:
评委会将在《政治生活》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中选择两个框题,于讲课前十天左右公布课题。
2、对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1)按照“把思想政治课真正上成思想政治课,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的要求,以新的教学理念为指导,在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活动,倡导开放互动的教学方式与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凸显思想政治课德育课程特点,全面落实“三维”教学目标。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教学指导建议》的有关要求,彰显活动主题。
四、时间地点
1、时间: 2013年4月22 日下午至24日上午
2、参赛地点:沂水四中
参评教师务于讲课的前一天下午4:00前到沂水安达宾馆报到,抽签决定第二天讲课的具体节次(参评教师讲课前不得听其他参评教师的课)。评委于2013年4月22日上午10点前报到,研讨评选标准和相关事宜。
参评教师参评时,须准备教案10份(教案应包括内容标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包括贯彻十八大精神相关内容〉、教学活动过程等内容)和课件光盘1份(内含课件和教案电子稿)交评委组。
五、观摩学习
凸显学科德育课程性质,举行高中德育优质课评选,在我市还是第一次。评选活动是我市高中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改革经验、成果的展示,也是一次深化对课程性质认识、切实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的难得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各县区和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前往观摩学习(不收听课费)。
六、经费
参评教师按规定交纳参评费,参评费、差旅费和住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参赛教师推荐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3年3月26日
临沂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中德育优课评选
参赛教师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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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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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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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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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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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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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第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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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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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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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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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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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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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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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教研室
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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