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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小学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直属各小学:

按照预备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5月20至24日开展第六批市级小学教学示范学校评审工作与一至五批市级小学教学示范学校复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包括两项任务:一是对申报第六批“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的小学进行评估验收;二是对第一至五批“市级教学示范学校”进行抽样复查。

二、评审程序

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有7位评审委员,分别同时对各县区有关学校进行评审和抽查复验。最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评议,确定评审结果。

三、评审日程

评审、复验市级教学示范学校工作日程表

5月20日

5月21日

5月22日

5月23日

5月24日

5月27日

一组

平邑

蒙阴

费县

兰山

经济区

市直

二组

沂水

沂南

莒南

临港

河东

三组

临沭

郯城

苍山

罗庄

高新

四、活动安排

1.每县区工作一天,评审人员于评审的前一天赴县区,分2个小组(评审组4人、复验组3人)同时开展工作。申报的第六批市级小学教学示范学校为必查学校,复验学校将随机抽取2处学校进行复验。

2.活动内容:听取学校汇报,查阅集体备课、个人备课、作业,听课评课、说课答辩,学生音体美基本能力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查看教学设施,查阅档案材料,总结反馈情况。

3.评审结束的当天下午4:30,由下一县区将评审人员接到本县区。其中平邑、沂水、临沭县于19日下午4:30到市教科研中心接评审人员。

五、学校准备

1.汇报材料(4份):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申报工作汇报材料。

2.自查报告(4份):包括教学示范学校申报工作自查结果、自查得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3.任课教师一览表(4份):分学科提供教师任课一览表(注明任教年级和班级)。

4.档案材料:对照《临沂市小学教学示范学校评估标准(修订)》,整理本学年的档案材料及近5年的获奖情况(提供2份获奖明细表,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教师发表的文章提供2011年以来的),并集中有序摆放。教师备课、作业等不要集中摆放(放在办公室即可)。

六、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另行通知)定于5月19日下午2:30前到临沂市教育局14楼会议室参加评审工作培训会,每位抽调的评估人员要做到熟知课标和教材,做好说课答辩的准备,建议携带下册教材教参。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抽调市级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工作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召开中小学表达性心理辅导研讨会暨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2012年度先进表彰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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