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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临沂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教研室、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学:

根据市教科研中心2013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3年9月23日至28日在临沂市举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参赛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参赛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心理授课经验,学历达标,教龄3年以上。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教师优先参评。

二、 名额分配

每县区(单位)每学段可派1人参评,承办县区可增加一人(弃权请提前告知)。

三、参赛内容

初中参评内容包括人际交往、学习心理两个主题,高中参评内容包括自我发展、情绪调节。参评教师准备两节不同内容的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并于抽取课题后提交相对应的主题活动设计方案。

参评主题的选择要遵循中小学生的普遍心理发展特点和需求,选择范围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初中分册、高中分册(2012年山东画报出版社)中提供的活动设计为主,提倡参评教师对活动过程进行创新性设计。

四、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9月22日上午10:00参赛选手报到、抽签。

2.报到地点:市教育局(蒙河路与上海路交汇处)14楼会议室。

3.报到须知:所有选手请于9月22日上午10:00准时到市教育局(蒙河路与上海路交汇处)14楼会议室开会登记并抽取讲课顺序和课题,同时提交《参赛选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活动设计方案,并且交纳参赛费。抽签不准缺席和请人代替,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参赛教师于9月22日前将准备好的教学设计和课件的电子稿打包注明学段、单位和姓名发至邮箱:daihui613@163.com,抽签后上交所抽内容的教学设计纸质稿一式8份,其中教学设计和课件的电子稿和纸质稿内均不得出现讲课人员的任何身份信息。发送后不得对其再做大幅度的改动。

4.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办法

1.比赛按照《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2.评委报到时请自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初中分册、高中分册,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课,务请提前向市教科研中心联系请假。

六、观摩学习

1.每县区每学段可派10人(不包括讲课教师)观摩比赛,开发区和市直中学可适当派人参加。

2.允许参评教师赛后观摩其他参评教师的课。

3.观摩教师不收听课费,食宿自理需要统一安排食宿的教师,由本县教研员统计汇总后于9月18日前将名单发至daihui613@163.com(见附件2)。

未尽事宜及时沟通。联系人:市教研员代辉,电话:8128910。

附件1:临沂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参赛教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2:临沂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听课教师统计表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3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对县区学校进行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各县区初中教研分管主任及市直初中业务校长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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