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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音乐优秀论文、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音乐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研究能力,及时总结提升先进教学经验,根据教科研中心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11月份举办中小学优秀论文、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本次评选论文要以我市近几年音乐课堂教学改革(包括器乐进课堂)为主题,参评论文必须是自己课堂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教学案例要在教材范围内任选一节(小学一、二年级;初中一、二年级要使用新教材)。论文、案例要求内容原创,富有特色,注重实效;条理清楚,论点明确,论据详实,语言简练。

2.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教研员撰写的论文、案例均可参加,符合主题要求的已发表的作品也可参评,要注明刊物及刊号。已参加过市级以上评选的论文、案例不再参评。

3.参评论文和案例一律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采用word格式,页面A4,题目字体为黑体3号,作者单位和姓名用4号楷体在题目之后一行,小标题为黑体5号,正文为宋体5号,段落为1.5倍行距。纸质稿打印7份,其中一份加封面,注明参赛项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其他不加封面,正文前只打印课题名称,不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严禁抄袭、拼凑,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推荐方法及数量

1.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所推荐的论文、案例必须在县区或市直学校获一等奖。

2.兰山、沂水、莒南、平邑、费县、沂南、郯城、苍山每学段各提交5篇;河东、罗庄、蒙阴、临沭每学段各提交4篇;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每学段各提交2篇;临港区小学、初中各提交2篇,高中1篇;市直学校各提交1篇。

3.每篇论文、案例交评审费30元。

三、收稿时间

2013年11月7日 前,各县区教研员、市直学校教研组长将参评教师的推荐表、论文、案例的电子稿分学段打压缩包发送至306224655@qq.com。纸质稿和评审费同时交教科研中心音乐组。逾期作弃权处理。

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优秀案例将在全市交流学习。

附:临沂市中小学音乐论文、案例评选推荐表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

2013年9月12日

附件:临沂市中小学音乐论文、案例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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