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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沂市教育科研工作进行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局直属各学校教科室: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全市教育科研工作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21日 至 5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县区、局直属学校教育科研开展情况、教科室建设情况、过程管理材料和电子档案建设情况。

2.国家、省、市规划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查看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是否按要求开展了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课题研究计划的要求等。

3.课题取得成果情况。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过程性研究资料,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和教材等以及成果推广情况。

三、检查程序

1.检查县区、局直属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听取县区、局直属学校教科研工作汇报(需提供纸质汇报材料);查看2008年以来研究的国家、省、市级课题教育科研档案。

2.省规划课题负责人提交《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一份。

3.市规划办通过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局直属学校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加强指导与落实,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教育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水平。

2.各课题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课题中期检查的重要性,根据立项申报书有关内容做好课题的自查及材料的准备工作。

3.对中期检查未达到要求的课题,将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临沂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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