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局教科室,局直属各学校:
接山东省教科所、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会员单位、个人申报优秀成果,于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市教科研中心科研科代辉老师处,电子稿、汇总表注明单位发至daihui613@163.com,电话:0539-8108910,相关事宜见附件。(注:优秀成果必须是会员单位、个人申报)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学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