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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局属各小学:

根据市教科研中心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小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定于2015年10月26-30日在沂水县举办。根据《临沂市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现任小学语文学科,热爱教育工作,勤奋好学,师德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2.自愿申报,经学校、县区逐级选拔推荐,并获县区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赛资格:

1.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反映有严重师德问题且调查属实的;

3.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搞不正之风的。

二、参评名额

兰山区、兰陵县、平邑县、沂水县每县区可选派6人参评,费县、莒南县、郯城县、沂南县每县区可选派5人参评;罗庄、河东、临沭、蒙阴每县区可选派4人参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派2人参评;蒙山管委会可派1人参评;市直四所小学共派3人参评,承办县区可在规定名额之外增加1人。

参赛选手中乡镇教师数不少于40%。

三、评委组成

优质课评比活动评委从市优质课评比评委库中抽取,每组评委成员不少于7人。

四、参评课题

本次优质课评比分阅读类、表达类两种课型,课题按进度自选。参赛人数为偶数时,两类课型人数相等;学校参赛人数为奇数时,余数1节自定课型。授课基本内容均来自现行教材。

五、评比办法

1.评比分2个组进行,地点分别在沂水第二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分组要求见附件3);评委采用现场打分、课后评议的方式。参评教师的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评比结果按照选手最终得分以3:4:3的比例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六、其他事宜

1.各单位填写参评教师登记表、统计表,确定参赛教师分组。

2.参评教师、评委26日下午3点前到环宇宾馆召开预备会议;27-30日上午课堂教学观摩,下午集中在三小评课、会议总结。

3.评委食宿由市教育局承担,其他人员费用自理。各单位可自愿安排部分教师观摩评比活动,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请于10月22日前联系沂水教研室薛霞同志(联系电话:13655390608)。

4.各单位参赛教师登记表、汇总表20日前分别报市教科研中心和沂水教研室。

邮箱:zhongjiechen@163.com

sdysxx@163.com

附件:

1.2015年全市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参赛教师登记表

2.2015年全市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参赛教师分组要求

3.2015年全市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参赛教师汇总表

4.2015年全市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评分标准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15年9月30日

小学语文优质课评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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