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初中学校:
现将全国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五次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派初中化学教研员、兼职教研员、骨干教师参加会议。并于 10月20日前 将参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发至chenweici@163.com。
附件:关于召开第十五次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的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五次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实验教学创新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高中物理优质课评选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