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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市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直各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改革,展示交流我市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研究成果,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26-29日,在临沂四中举行全市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评选活动。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教师条件:

参评教师要热爱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态度认真,专业基础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改革意识强,教学成绩良好,具有3年教龄。参赛教师必须经过县区或市直学校优质课评选选拔,并填写参赛教师推荐表(见附件)参加比赛。

2、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按照“把思想政治课真正上成思想政治课,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的要求,以新的教学理念为指导,在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活动,倡导开放互动的教学方式与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凸显思想政治学科特点,全面落实“三维”教学目标。

二、时间地点及名额分配

1、时间地点

2015年10月26-29日在临沂四中举行。

2、名额分配

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条例》规定,兰山、沂水、兰陵、平邑各4人,郯城、沂南、费县、莒南各3人,罗庄、河东、临沭、蒙阴各2人,局直属高中学校共4人,临港、高新区各1人,举办县区可增加1人。

三、评选课题及讲课课题确定

1、参评课题

(1)《经济生活》第六课第一框 储蓄存款与商业银行

(2)《经济生活》第七课第一框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生活与哲学》第二课第一框 哲学的基本问题

(4)《生活与哲学》第二课第二框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2、参评教师课题及讲课节次确定

(1)讲课课题确定

定于2015年10月13日上午9点,在市教育局十四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参评教师会议,安排优质课评选有关事宜,抽签确定参评选手讲课课题及日期。参评教师同时交参赛教师推荐表(纸质稿),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弃权。

(2)讲课节次确定

参评教师于讲课前一天报到,抽签决定第二天讲课具体节次(参评教师讲课前不得听同课题其他参评教师的课)。参评教师讲课前,须准备教案10份(教案应包括内容标准、教学目标、教学设想、教学活动过程等内容)和课件光盘1份(内含课件和教案电子稿)交评委组。

四、其他事项

1、活动观摩。优质课评选活动是我市高中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改革成果的集中展示,是难得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各县区和高中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前往观摩学习,并创造条件让近三年录用的政治教师全程参与观摩听课(高三教师不作要求)。

2、参评教师熟悉学生要求。为减少对学校教学的干扰,参赛教师需在规定时间熟悉学生,且不得超过10分钟。参赛教师不得提前讲解教学内容,不得事先安排学生回答问题、提供问题答案,不得预演教学流程。

3、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选手及观摩教师任何费用,评委、参赛选手及观摩教师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临沂市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评选参赛教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教龄

职称

工作单位

学历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

最后学历

毕业学校

参赛

课题

主要

荣誉

和成

学校

推荐

意见

(公章)

2015年 月 日

县区

教研

室推

荐意

(公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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