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研科研>>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举办临沂市初中、高中音乐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研中心)、市直学校:

根据市教科研中心工作计划安排,临沂市初中、高中音乐优质课评选活动将于2016年4月18—28日在郯城县和兰山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要求

1.担任初中、高中音乐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经县区选拔推荐并获县区优质课评选一等奖的现任专职音乐教师。

2.参评课题自选,每位参评教师准备纸质教案九份,上课前交评委。二、名额分配

每县区选派1人参评,人口超过80万的县区可增加1人,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区可再增加1人,市直学校初中、高中各派1人参加,承办单位可增加1人。

三、听课安排

为充分发挥评比活动的实效性和示范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音乐教师的课堂教学研究能力,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前往观摩学习。听课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相关事宜

1.报到时间、地点

初中:4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前到郯城县银都商务宾馆(郯城县人民路138号)报到。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8753926566;赵老师,电话:15863850606

高中:4月24(星期日)下午3:00前到7天连锁酒店 (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沭河路交汇处西50米路南)报到。联系人,秦老师,电话:13969957366;李老师,电话:13954958077

2.《临沂市初中、高中音乐学科优质课评比参评教师推荐表》电子稿由县区教研员汇总后于4月13号之前发至306224655@qq.com。参赛教师推荐表纸质稿(盖章)、县区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交会务组。

3.参赛选手具体参评时间和节次将于报到之日抽签决定。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搞不正之风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授课现场备有多媒体、钢琴等教学设备,其它教具由参评教师自备。 5.未尽事宜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比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临沂市初中、高中音乐学科优质课评比参评教师推荐表

2.临沂市初中、高中音乐优质课评比参评教师汇总表

临沂市教科研中心

2016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参加第十届全国小学“语文主题学习”观摩研讨会(潍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国学项目学校等参加“民间文化进校园”专项活动的通知

关闭

分享